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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提會日期
101.12.21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促進原住民就業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勞動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勞工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條例係於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制定,本條例第二條規定,執行機關為市政府勞工局(以下簡稱勞工局),惟勞工局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更名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故本條例第二條、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爰配合修正。 另本條例第六條規定,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應建立「原住民就業資料庫」。惟本市政府原住民委員會自一百年二十月二十日已更名為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已於101年3月20日以北市勞就字第10130159400號函報修正第六條,並經本府法規委員會第558次法規委員會審議通過在案。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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