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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1.12.14
收文字號
10134038500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提案狀態
研議中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提昇行政效率,簡化協調程序,配合縮短作業時間,鄰房現況鑑定通知由3次改為2次,都發局代為辦理協調程序由3次修訂為2次,如仍未達成和解或達解列條件得提評審會議評議。因通知程序嚴謹相關權利、義務及辦理流程均已明定,充分透明公開。能達到精簡行政步驟、簡化評審評審程序目標。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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