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101.11.09
收文字號
10133622200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建國假日藝文特區輔導管理辦法」
提案狀態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勞動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勞工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辦法係於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一00三0一三七二00號令修正,本辦法第二條規定,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以下簡稱勞工局),惟勞工局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更名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相關業務隨組織修編移撥至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辦理,故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爰配合修正。
備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