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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提會日期
102.01.29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期間照護補助辦法」
提案狀態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勞動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勞工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府為協助臺北市市民或居留地在本市之外籍或大陸地區配偶,於職業訓練或就業服務期間之照護需求,於一百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訂定旨揭辦法。惟本局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更名「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本局就業服務處更名「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及本局職業訓練中心更名「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為配合機關更名,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爰配合修正。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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