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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2.01.28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
 
                        
                        
                            - 
                                提案狀態
                            
 
                            - 公(發)布
 
                        
                            
                                - 
                                    公(發)布文號
                                
 
                                - 法綜字第10230179500號令
 
                            
                        
                            - 
                                提案機關
                            
 
                            - 都發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 
                                法規類別
                            
 
                            - 都市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 
                                
                            
 
                        
                        
                            - 
                                重點說明
                            
 
                            - 
                                
                                    一、本案係因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該自治條例)業經本府以一00年七月二十九日府法三字第一00三二五六五二00號令修正公布。依該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原地政處、兵役處及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分別更名為地政局、兵役局及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另大地工程處改隸為工務局二級機關,並更名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建築管理處改隸為都市發展局二級機關,並於一0一年二月十四日更名為「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二、為因應該自治條例修正涉及本府所屬部分一、二級機關名稱更名,本府於一0一年二月七日以府授法綜字第一0一三0三八0九00號函請本府各機關配合清查主管自治法規,並將擬具之自治條例修正案函報本府法規委員會審議。經查為因應機關更名需配合修正之自治條例計有11件。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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