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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日期
102.04.17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提案狀態
議會回覆存查(備查)
會期
第11屆第05次定期大會第3次會議
提案機關
教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教育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依據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公布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公私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用途及公立幼兒園收費基準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第四項)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幼兒園應依其就讀期間退還幼兒所繳費用;其退費項目及基準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爰訂定「臺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草案)」。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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