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會日期
- 102.06.11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立美術館門票收費標準」第3條附表
- 提案狀態
-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 提案機關
- 文化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文化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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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本標準第三條附表規定,退休(役)軍公教人員可憑身分證明文件享受臺北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免費入場之優惠,由於本項優惠措施不適用於其他業別之退休人員,易遭致賦予特定職業身分者特權之質疑及違反公平原則之疑慮。 (二)本館門票票價之訂定,係考量維護及管理成本而酌予收費,由於票價低廉,致本項優惠措施對鼓勵退休(役)軍公教人員參觀本館以充實退休生活之效果有限。準此,本局擬修正刪除本標準第三條附表所定退休(役)軍公教人員免費入場之門票優惠規定,以符公平原則並避免無謂爭議。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