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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會日期
102.06.11
提案名稱
廢止「臺北市政府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辦法」
提案狀態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民政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民政類
異動區別
廢止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按「臺北市政府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臺北市政府為處理殯葬設施設置、經營等相關事宜,依據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制定公布之殯葬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以九十二年九月一日府法三字第0九二二一三七0三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條,並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係依據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制定公布之殯葬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授權訂定,然殯葬管理條例於民國一0一年一月十一日修正公布,已將該項規定刪除,是本辦法所據以訂定之授權依據已不復存在。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一百零一條規定,本市殯葬設施之設置、經營等相關事項,倘有審議或諮詢之需求,得隨時邀集專家學者、公正人士或相關人員審議或諮詢即可,尚無保留本辦法之必要,爰擬予廢止本辦法。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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