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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102.05.03
收文字號
10231401000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門票收費標準」
提案狀態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教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教育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天文科學教育館自民國八十六年訂定購票規定以規範收取門票之標準,係依設置屬性及營運成本等因素訂定,並經市府核定在案。然為因應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規費法之公布實施,本館爰依該法第十一條規定略以:「規費之收費基準,業務主管機關應考量辦理費用或成本變動趨勢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等,每三年辦理一次檢討。」進行成本分析檢討。 二、另市府財政局以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府財一字第09304251200號函釋略以:「查貴機關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訂定或調整收費基準,為行政程序法第一五0條第一項規定所稱法規命令性質,次查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二條第三項規定,市政府就自治事項得基於法律、自治條例之授權或依法定職權訂定『自治規則』…貴機關訂定或調整收費基準應訂定自治規則,其名稱為『收費標準』…目前貴機關對於規費之徵收,其收費基準以行政規則訂定,因其收入業依預算程序經臺北市議會審議在案,故原收費基準繼續適用。惟現今遇有修正事項,應訂為收費標準,原法令依據亦應修正為自治規則。」天文科學教育館爰依規費法及上開函釋,研擬訂定「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門票收費標準」(草案),俾符法制。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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