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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 10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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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字號
- 102332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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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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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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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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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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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體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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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制(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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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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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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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培訓本市具發展潛力之基層運動選手,提升本市競技運動實力,並使其於無後顧之憂的環境下持續投入訓練,本市於九十七年訂定「臺北市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訓練站實施辦法),該訓練站實施辦法原有本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相關規範,然因訓練站實施辦法所稱選手限於以接受體育局輔導或監督,附設於學校、機構或團體之運動組織所培育之選手,而「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所稱之績優選手則係指於所規定等級賽事獲得一定成績之選手,兩辦法對於選手定義不同。又基層訓練站設置重點在於提供一完善且良好的訓練環境,而選手訓練補助金之發放則是著重特定選手得以安定的持續訓練,兩者之目的實為相異,故不宜合併規範之。因此將訓練站實施辦法有關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之相關規定刪除,並另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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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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