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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日期
102.10.02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期間照護補助辦法」第16條
提案狀態
議會回覆存查(備查)
會期
第11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4次會議
提案機關
勞動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勞工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辦法第16條僅規定本辦法自101年1月1日施行,並未明定本辦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為符法制規定,爰新增第16條第2項規定。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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