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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102.11.13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衛生檢驗申請及收費辦法」
提案狀態
發文議會查照(備查)
發文文號
府授法三字第10233719801號函
提案機關
衛生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衛生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依據監察院一百年四月十三日院台字第一00一九三0二九00號函,直轄市法規以自治規則收取規費者,應明定其規費之法規授權依據。另為因應緊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提升稽查檢驗量能,爰修正本辦法第一條、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八條附表之檢驗項目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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