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2.09.18
- 收文字號
- 10233104900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慰問金申請辦法」
- 提案狀態
-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 提案機關
- 衛生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衛生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重點說明
-
為慰問及關懷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民眾,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及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依據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之「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前項民眾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或死亡者,得向衛生局申請慰問金。慰問金申請辦法,由衛生局定之。」今依法授權應訂定子法,爰擬具「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慰問金申請辦法」草案。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