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3.02.05
- 收文字號
- 10330387500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攤販營業許可證照收費標準」
- 提案狀態
- 法規會待審
- 提案機關
- 產業發展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產業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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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為維護交通、市容、衛生及商業秩序,加強對攤販有效之管理,對於核准營業之攤販,予以核發臺北市攤販營業許可證,惟攤販政策早期係定調為社會救濟政策之一環,基於扶助社會弱勢,對原發證或登記有案攤販予以發證或登記管理,並未收取任何行政規費,然而隨社會及經濟情況變遷,此類政府之個別服務,如未由享有服務者負擔,將影響財政收入及有限資源之運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及達成財政負擔公平性,爰依規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擬具「臺北市攤販營業許可證照收費標準」草案,俾供本府所屬機關市場處執行收取規費時有所遵循。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