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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 10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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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字號
- 10330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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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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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法規會待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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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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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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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交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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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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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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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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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降低道路工程施工期間所衍生之交通衝擊,確保道路交通順暢與安全,本市前於78年制定「臺北市重要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計畫作業規定」,於96年修正為「臺北市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作業辦法」,本辦法規定於本市道路施工及建築基地施工者應提送交通維持計畫書至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審議,並俟審議通過後,始得施作。惟本辦法自96年實行迄今已逾6年,仍有加強管理之必要,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以符實際需要。
二、為儘速推動並凝聚府內單位共識,前於102年8月30日及102年10月7日業由本局邀集本府法務局及相關工程單位召開會議研商,依該2次會議討論事項及決議,本局另於102年10月30日函送各權責單位再重新檢視本草案相關修正條文之內容後,據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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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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