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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提會日期
101.10.24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巿畜犬管理辦法」為「臺北巿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分組審查
會期
第11屆第04次定期大會
提案機關
產業發展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產業發展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為因應少子化、高齡化社會來臨,臺北市興起飼養多元化物種寵物風氣,其所衍生繁殖數量過剩、疫病防治、公共安全、棄養動物、動物福利及飼主責任教育等問題,亟待建構完善動物保護、管理及輔導法制,然審視現行臺北市畜犬管理辦法及中央動物保護法仍有周延性、適時性及適地性不足之處,爰研議修訂本管理辦法,以為事實之需。案於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起八次邀請專家學者、動物保護團體、寵物商業同業公會、愛犬美容協會、寵物用品同業公會、獸醫師公會及本府相關單位研商「臺北巿畜犬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會議,綜合歸納各方意見,為尊重生命,增進動物福利,維護公共安全及促進人與動物之和諧關係,將原法規「臺北巿畜犬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臺北巿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並修正條文內容,其中刪除條文六條,修正條文十五條,增列條文二十條,全文共分八章,計三十五條。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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