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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4.03.10
收文字號
10430843500
提案名稱
廢止「臺北市育兒津貼發給辦法」
提案狀態
研議中
提案機關
社會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社會類
異動區別
廢止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府為辦理育兒津貼(以下簡稱本津貼),以減輕父母育兒經濟負擔,訂定「臺北市育兒津貼發給辦法」。另因內政部兒童局(現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經廣納各方意見及因應內政部兒童局(現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開辦之「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相關措施,故修訂本津貼之辦法,並於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日修正發布。至一零二年一月九日臺北市議會第十一屆第十二次臨時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決議:「臺北市育兒津貼發給辦法請依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第四款規定,以自治條例定之」,爰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法綜字第一0三三二七六一二00號令制定「臺北市育兒津貼發給自治條例」,並於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經行政院院臺衛字第一0三00六0五四五號函復備查。故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市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廢止之:…四、同一事項已有新法規公布或發布施行者。」之規定辦理廢止。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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