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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4.05.15
收文字號
10431752300
提案名稱
廢止「臺北市幼兒團體保險辦法」
提案狀態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教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教育類
異動區別
廢止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臺北市幼兒團體保險辦法」於101年12月27日訂定施行,為本市幼兒園辦理幼兒團體保險提供依據之法源,惟本市於103年6月11日修正公布「臺北市學生及幼兒團體保險自治條例」,將有關幼兒園之團體保險規定明訂於其中,爰上開之保險辦法於自治條例公布後不再適用,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27條第4款:「同一事項已有新法規公布或發布施行者」,得廢止之。依其立法意旨,「臺北市幼兒團體保險辦法」應予廢止。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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