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 104.12.14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 提案狀態
- 公(發)布
- 公(發)布文號
- 府法綜字第10434352800號令
- 提案機關
- 市議員
- 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 法規類別
- 民政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 重點說明
-
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便利人民行使公民投票權利,爰參照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第十條及第十四條規定,將本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三項、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十條第三項及第十一條第一項有關提案人及聯署人名冊「應檢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規定,修正為「應填具本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