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備查日期
- 104.12.14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3條及第15條
- 提案狀態
- 送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
- 送備查文號
- 府法三字第10434485300號函
- 主管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提案機關
- 文化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 法規類別
- 文化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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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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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自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制定公布以來,業已廣泛啟發臺北市民保護綠色資源意識,並建立相關樹木保護機制。然就事權統一及以往實務運作經驗觀之,相關規定容有改善調整之空間。準此,為提升行政效率,爰修正本自治條例第三條有關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權責劃分之規定,並增訂第十五條第二項明定其施行日期,俾以更加完善本市樹木保護業務之運作。爰擬具本自治條例第三條及第十五條修正草案。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