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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核定日期
104.11.27
提案名稱
制定「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修正核定
核定機關
行政院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市既有廣告物數量龐大,並受歷史、時空及人力、法令之不足等因素,致亂象仍然存在,廣告隨著經濟之繁榮已成為城市景觀重要指標之ㄧ,現有之法令規範對於廣告業之發展猶嫌不足,本府通盤檢討本市廣告物管理規範後,研訂「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予以各類廣告物設置適當規範,並為廣告物查報、取締及罰鍰之依據,期使制定廣告物之設置更具活潑化,多元化且具有文化特質,以落實本市廣告物管理,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活環境品質,進而塑造國際化形象。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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