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104.10.28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 提案狀態
- 議會回覆存查(備查)
- 會期
- 第12屆第2次定期大會第7次會議
- 提案機關
- 教育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教育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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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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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教育法於一百零二年七月十日公布,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設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學生獎懲事件;其組成、審議範圍、期限、評議方式、評議結果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臺北市政府爰依前揭授權規定,訂定「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