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提會日期
105.03.15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建國假日藝文特區輔導管理辦法
提案狀態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勞動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勞工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 為管理臺北市建國假日商場及畫廊,於七十七年七月六日奉核頒布實施「臺北市建國假日商場輔導管理要點」及「臺北市建國假日畫廊輔導管理要點」作為輔導管理之依據,並於九十二年四月十五日及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修訂為「辦法」頒布實施。其後九十八年六月五日修訂「臺北市建國假日藝文特區輔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整併該特區,現共有六十六位身心障礙者攤商。 (二)本場地雖為市場性質,但負有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責任與功能,為使攤販得以流動活絡市場,讓有心經營之身心障礙者,得有機會進駐,亦讓部份無力或無心經營之攤商,得有退場機制等因素,爰修正本辦法,並將管轄機關由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以下簡稱重建處)移轉為臺北市市場處(以下簡稱市場處),以茲周延。
備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