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 105.04.13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
- 提案狀態
- 公(發)布
- 公(發)布文號
- 府法綜字第10531290600號
- 提案機關
- 法務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法制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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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本府任務編組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之政策為修正。考量本任務編組主要功能在於將各執行機關消保業務之內部整合執行,若提高府外委員人數至總數之一半並無實益,故調整府內委員由機關特定職務人員(機關首長)改為由機關首長本人或薦派主任秘書職務以上人員擔任代表,並酌予提高府外委員人數上限,增加派任彈性以符合需求。爰修正本辦法第三條。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