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5.05.25
- 收文字號
- 10532123200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 提案狀態
- 法規會待審
- 提案機關
- 環保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環境保護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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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目的係以鼓勵之方式,喚醒及培養民眾參與環保事務之意識,協助糾舉各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對熱心民眾檢舉破壞環境行為給予適度獎勵。然隨科技日新月異,各類攝影器材及行車記錄器使用普及,致使部分民眾為領取檢舉獎金以此為業,甚至有專門開班收費招生教授檢舉技巧,更造成民眾誤會政府機關帶頭利用高額獎金鼓勵民眾偷拍檢舉,實與當初立法鼓勵民眾為了環境清潔而參與之初衷相違。為避免現行檢舉獎勵方式演變為職業化與商業化,引起社會不良觀感及爭議,並考量獎勵辦法中所列各項違規行為對環境影響之程度及舉證難易度,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修訂本辦法部分條文及其發給基準表,以符實際需要。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