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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發布日期
105.06.16
提案名稱
制定「臺北市載客小船營運及碼頭管理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核定後公(發)布
公(發)布文號
府法綜字第10532194400號函
提案機關
交通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交通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制定案原提案名稱為:「臺北市藍色公路管理自治條例」。 於103年1月3日臺北市議會第11屆第16次臨時大會法規委員會第1次會議議決本案名稱修正為:「臺北市載客小船營運及碼頭管理自治條例」。 104年3月10日行政院修正核定第20條條文後,於104年3月17日提請市政會議審議,並經104年4月7日第183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後以104年4月27日府授法三字第10431453100號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中。經臺北市議會第12屆第3次定期大會第6次會議(105年5月11日)議決:「仍維持本會三讀通過條文」,該條文字修正未涉及罰則規定,本府即以105年6月16日府法綜字第10532194400號令將前次行政院核定通過之條文,併同臺北市議會議決維持三讀通過之條文(第20條),辦理本自治條例之全文公布,爰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後段規定,就本自治條例第20條條文函報貴部轉行政院備查。
備註
本制定案原提案名稱為:「臺北市藍色公路管理自治條例」。 於103年1月3日臺北市議會第11屆第16次臨時大會法規委員會第1次會議議決本案名稱修正為:「臺北市載客小船營運及碼頭管理自治條例」。 104年3月10日行政院修正核定第20條條文後,於104年3月17日提請市政會議審議,並經104年4月7日第183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後以104年4月27日府授法三字第10431453100號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中。經臺北市議會第12屆第3次定期大會第6次會議(105年5月11日)議決:「仍維持本會三讀通過條文」,該條文字修正未涉及罰則規定,本府即以105年6月16日府法綜字第10532194400號令將前次行政院核定通過之條文,併同臺北市議會議決維持三讀通過之條文(第20條),辦理本自治條例之全文公布,爰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後段規定,就本自治條例第20條條文函報貴部轉行政院備查。後經行政院105年8月10日院臺交字第1050030624號函准予核定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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