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5.04.21
- 收文字號
- 北市文化字第10532986400號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志書纂修辦法」第3條、第4條及第6條
- 提案狀態
-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 提案機關
- 文化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文化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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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志書纂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訂定發布,茲因負責辦理市志纂修業務之「臺北市文獻委員會」更名為「臺北市立文獻館」,為配合權責機關更名,爰擬具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修正草案,將上開條文中之「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及「文獻會」,分別修正為「臺北市立文獻館」及「文獻館」。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