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105.06.16
收文字號
10532415400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各場館門票收費標準 」
提案狀態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體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體育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次修正係因臺北網球場已委外經營,故將部分規定刪除。次就場館使用情況進行觀察,將使用率偏低之離峰時段費用調整為半價,提升民眾使用意願。復配合國民體育法第三條第四項規定及市府政策,納入一般民眾於國民體育日及原住民於原住民日免費入場規定,並刪除指定場館免費規範,爰修正本標準。
備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