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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送備查日期
105.07.20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志書纂修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
提案狀態
送行政院備查
送備查文號
府法三字第10531604400號函
提案機關
文化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文化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臺北市志書纂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訂定發布,茲因負責辦理市志纂修業務之「臺北市文獻委員會」更名為「臺北市立文獻館」,為配合權責機關更名,爰將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中之「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及「文獻會」,分別修正為「臺北市立文獻館」及「文獻館」。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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