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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日期
- 10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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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計程車服務站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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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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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文號
- 院臺交字第105003916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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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機關
-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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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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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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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交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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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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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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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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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為管理計程車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以提升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規則。服務站自ㄧ○四年六月起陸續由人工收費轉換為自動化收費系統,為解決現場無收費人員衍生駕駛逃避繳費、久停及違停等問題,並延續人工收費時期夜間不收費之服務,及明訂計程車駕駛人禁止從事行為,爰提出本次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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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本案前經交通局105年5月16日請求法務局審議,惟尚有部分需釐清之處,經法務局於105年5月26日退回原機關在案。後交通局105年6月22日再度請求法務局審議,待105年7月21日法規會審議。105年7月22日簽提市政會議,後於105年8月9日市政會議通過。105年8月31日府法綜字第10533191000號函發布。105年8月31日府法三字第10533374500號函送行政院備查。105年8月31日府法三字第10533374501號函送臺北市議會查照。105年10月6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050039169號函准予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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