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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5.09.20
收文字號
10533667000
提案名稱
制定「臺北市公用天然氣用戶安全檢查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產業發展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產業發展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本市4家天然瓦斯公司為用戶每2年提供1次免費瓦斯管線設備檢查,於定期檢查時瓦斯公司人員備有專業儀器檢測瓦斯是否有洩漏,並依專業經驗判斷連接爐具、熱水器之橡皮管是否已有硬化情形、熱水器置於室內未裝設強制排氣致室內排氣不良可能導致一氧化碳中毒之情形等,一般民眾因非專業檢測人員較不易察覺相關異常狀況,本市住宅密度高對公共安全之防護應更為謹慎,若可經由定期檢查及早發現未知風險,以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維護公安於防範未然,惟部分不配合天然氣管線定期檢查之拒檢用戶,無法經由定期檢查排除安全疑慮,為避免不幸事件發生,對於不配合定期檢查之拒檢用戶,應以法律加以規範有其必要性。 二、按現行天然氣事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雖規定,公用天然氣事業得報請主管機關同意,會同相關機關人員對於天然氣用戶管線進行強制檢查。惟依前開規定,直轄市主管機關僅立於監督之地位輔助公用天然氣事業為前開管線強制檢查事宜,並無主動進行天然氣管線強制檢查之權限。此於公用天然氣事業怠於進行定期檢查及強制檢查,無相關法規予以規範,而有另行規定之必要,爰擬制定本自治條例。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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