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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發文日期
105.12.01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
提案狀態
發文議會查照(備查)
發文文號
府法三字第10533871401號
提案機關
體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體育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市目前有關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之經費補助,係依據本府102年10月29日府法綜字第10233385700號令之「臺北市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本辦法94年10月20日即發布,102年10月29日修正並變更法規名稱。修正辦法施行迄今已2年有餘,部份條文內容仍有調整及檢討之必要,經召開多次會議通盤檢討結果,爰針對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之各項內容進行修正。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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