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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提會日期
105.12.08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客家文化語言研習收費辦法」第五條附表
提案狀態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客委會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客家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臺北市客家文化語言研習收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九十五年三月十日訂定發布施行,全文共計九條,嗣因業務需要於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及一00年十月二十四日修正部分條文。 本次修正係為因應本會辦公場所遷移及帳戶帳號變更,爰修正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附表備註一之內容,以符實際執行情形。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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