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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0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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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建國假日藝文特區輔導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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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議會回覆存查(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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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期
- 第12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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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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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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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勞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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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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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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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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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管理臺北市建國假日商場及畫廊,於七十七年七月六日奉核頒布實施「臺北市建國假日商場輔導管理要點」及「臺北市建國假日畫廊輔導管理要點」作為輔導管理之依據,並於九十二年四月十五日及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修訂為「辦法」頒布實施。其後九十八年六月五日修訂「臺北市建國假日藝文特區輔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整併該特區,現共有六十六位身心障礙者攤商。(二)本場地雖為市場性質,但負有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責任與功能,為使攤販得以流動活絡市場,讓有心經營之身心障礙者,得有機會進駐,亦讓部份無力或無心經營之攤商,得有退場機制等因素,爰修正本辦法,並將管轄機關由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以下簡稱重建處)移轉為臺北市市場處(以下簡稱市場處),以茲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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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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