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6.11.23
- 收文字號
- 10634520400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違規廣告物清除拆除或刷除收費標準」
- 提案狀態
-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 提案機關
- 都發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都市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提案內容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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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依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授權訂定廣告物之強制拆除或刷除收費標準,收取執行廣告物強制拆除或刷除所需費用,另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六款第二目及第十款第二目,為維護本市公共安全、管理交通秩序及都市景觀,執行廣告物代履行清除、拆除或刷除業務,訂定代履行收取費用標準。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