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7.03.13
- 收文字號
- 10730910300
- 提案名稱
- 臺北市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案件獎金發放辦法
- 提案狀態
- 法規會待審
- 提案機關
- 產業發展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產業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提案內容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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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對於違反動物保護法及本自治條例之行為,民眾得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動保處檢舉。動保處對於前項檢舉,經查證屬實處以罰鍰者,得以罰鍰實收金額一定比例,提充檢舉獎金給予檢舉人。前項檢舉獎金發放辦法,由動保處定之。」為尊重動物生命及落實保護動物之目的,藉由巿民合作機制,共同防治違反動物保護之行為,本府爰依前開自治條例之規定,並參酌現行法規及實務作業方式訂定本辦法,使本府辦理檢舉獎金相關事宜有所依循。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