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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8.03.18
收文字號
1086009683
提案名稱
廢止「 臺北市保林辦法 」
提案狀態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提案機關
工務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工務類
異動區別
廢止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間修正森林法、森林法施行細則及訂定森林保護辦法等法規明確規範森林保護之相關規定,其業已涵括本辦法規範之內容。另本辦法中有關森林火災之本府各局處分工,以本府工務局災害防救業務執行計畫「第六篇-森林火災災害」規定辦理。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市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廢止之……四、同一事項已有新法規公布或發布施行者。」爰廢止本辦法。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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