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8.06.01
- 收文字號
- 1086024795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
- 提案狀態
- 研議中
- 提案機關
- 法務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行政管理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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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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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統一本府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於一00年八月十九日訂定「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並於一0三年六月十日修正,新增本府各機關停車場地使用管理,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準用本辦法規定。茲為強化場地使用管理,修正法規體例,並明確法規用語,乃推動本次修法。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