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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8.07.15
收文字號
1086025882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
提案狀態
研議中
提案機關
體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體育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為培訓本市具發展潛力之基層運動選手,提升本市競技運動實力,使選手無後顧之憂、持續投入訓練,本市102年12月9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法綜字第10233903800號令訂定「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在案。 2017臺北世大運本市籍選手50人入選世大運國家代表隊,佔全體中華代表隊(371人)七分之ㄧ,其中22人得牌,拿下9金、6銀、5銅佳績,為國爭光;隨後106年全國運動會,本市籍選手勇奪70金、57銀、72銅傑出成績,榮獲全國總冠軍總統獎,總獎牌數199面亦為歷屆最高,創下歷史新紀錄;本屆2018年雅加達巨港-亞運中華代表隊奪下17金19銀31銅,本市籍入選125位選手參賽及27位教練,並繳出6金5銀15銅亮眼成績;選手及教練皆表示,本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對於照顧選手、激勵優異表現,具有重要指標意義與實質成效。 從2017臺北世大運民眾徹夜排隊、競賽場館爆滿,到今年10月圓滿結束的2018中華臺北羽球公開賽,臺北小巨蛋座無虛席,爭相為選手加油打氣盛況,再再證明競技運動發展確能帶動城市運動風潮,增加市民運動參與,並創造周邊龐大經濟效益。為促進競技運動發展,深耕基層運動並善盡本局照護選手職責,使本市選手無後顧之憂、專心致志於訓練,爰擬具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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