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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發文日期
108.08.02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規則 」為「臺北市財團法人管理規則 」
提案狀態
發文議會查照(備查)
發文文號
府法法一字第10860163332號函
提案機關
教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教育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財團法人法(下稱本法)於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經總統公布,依本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將於公布後六個月(108年2月1日)施行。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九條第二項、第二十一條第三項、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二十五條第五項、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所需法規命令,爰修正本件自治規則以利施行。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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