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為規範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董事監事利益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等相關事項,爰依「臺北市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設置自治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擬具「臺北市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董事監事利益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準則」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