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日期
108.10.29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人事管理暫行辦法」為「臺北市政府所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職員進用考核辦法 」
提案狀態
議會回覆存查(備查)
會期
第13屆第02次定期大會第7次會議
提案機關
自來水處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自來水事業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府考量本辦法施行迄今,已近十年。本辦法施行後,北水處依本辦法自行甄試進用人員已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本辦法規定已有部分不符現況,甚而影響事業發展之情形,爰修正本辦法。
備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