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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收文日期
108.12.03
收文字號
1086045461
提案名稱
訂定「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申報辦法」
提案狀態
研議中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為避免建築物外牆結構經年累月風雨氣候侵蝕減損其外牆飾面黏著強度致鬆脫之情形,本府一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修正公布「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明定本市領得使用執照達一定年限或外牆飾面具風險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定期辦理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工作,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並授權本市主管建築機關訂定應診斷檢查之建築物、診斷檢查及申報之期限、程序、方法、專業診斷檢查機構及人員之資格等事項,爰擬具本辦法草案。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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