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109.02.17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
- 提案狀態
- 移請公(發)布
- 提案機關
- 產業發展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產業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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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為維護動物健康、安全及福利,飼主飼養動物應符合基本照護規則。前項基本照護規則,由動保處定之。」為促進動物福祉,臺北市政府爰依前開規定並參酌現行法規及實務所需訂定「臺北市動物飼養基本照護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以供飼主遵循。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