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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9.02.05
收文字號
1093003803
提案名稱
廢止「臺北市促進民間參與街道家具設置管理自治條例」
提案狀態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條例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廢止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為透過鼓勵民間投資興建與管理維護街道家具的方式,提供市民良好街道家具品質及美化市容等目的,臺北市政府(以下稱本府)前於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以府法三字第0九三一二七二五八00號令公布臺北市促進民間參與街道家具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以下稱本自治條例)。本自治條例自公布以來已逾15年,期間未曾修正。因街道家具種類多元,其設計、設置、營運及管理涉及之專業領域及法令規定亦不盡相同,實務上由民間單一廠商執行之成效不彰。另考量現今時空環境變遷與立法當時已有所不同,街道家具之設計、興建、設置、維修及清潔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於實務上已回歸本府各權責機關辦理。綜上,本自治條例已無適用之必要,故按「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市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廢止之:……二、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規定,提出本自治條例廢止案。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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