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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9.02.11
收文字號
1093004801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部分條文
提案狀態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本規則前經本府一00年四月一日府法三字第一00三0八七六六00號令訂定發布,嗣於一0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一0七年三月二十日修正。茲考量位於違章建築直下方或相鄰之合法房屋漏水經鑑定係由既存違建所造成,如任其情況持續,恐與建築法立法意旨相違,爰新增上開情形優先執行查報拆除;另本府現設有臺北市政府公寓大廈爭議暨違章建築爭議處理委員會(下稱違建爭議委員會)處理違章建築爭議事件,依本府廉政委員會一0八年十一日五日「建管違建揭露原則」之備忘錄,明定違建爭議委員會辦理之進度及決議內容應公開上網,以符合本府施政透明原則,其餘條文文字及之條次配合遞改,爰擬具本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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