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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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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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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議會回覆存查(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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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期
- 124第3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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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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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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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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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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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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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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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府前為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事宜,爰依修正前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之授權,於一00年十二月六日訂定發布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下稱本辦法)。本次修正係考量本辦法自一00年十二月六日施行以來,已屆滿八年,為因應一0八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施行,提供本市各級學校推動校內特殊教育相關事項之依據,乃就本辦法之制度內容及實務作為進行檢討,爰擬具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二)本次部分條文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修正本辦法之適用學校。(修正條文第二條)
2、修正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任務。(修正條文第三條)
3、修正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委員人數上限及委員身分等規定。(修正條文第四條)
4、修正臺北市政府所轄公私立幼兒園準用本辦法。(修正條文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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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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