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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09.08.25
收文字號
1093040083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各場館門票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附表
提案狀態
研議中
提案機關
體育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體育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體育局預計於一0九年接管「臺北市信義區永吉段四小段四十四地號等二十六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部分捐贈公益設施(下稱永春活力館),為開放大眾使用,促進場館活化利用,訂定開放時段及各票種類別之票價;並經評估民眾對於景美游泳池及附屬設施使用狀況及場館營運情形,擬調整開放時段,以便利民眾使用,鼓勵全民培養運動習慣,爰擬具本標準第三條、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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