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期
- 110.02.04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八條
-
提案狀態
- 移請公(發)布
-
提案機關
- 都發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
法規類別
- 都市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
-
重點說明
-
本次修正係因近年國內運動風氣興盛,運動人口連年大幅增長,健身房、瑜珈教室、運動訓練場館等相關健身產業蓬勃發展,現行使用分區不敷使用,爰修正本自治條例第八條,放寬第三種住宅區得附條件允許設置健身相關產業使用,以促進產業均衡發展。又本自治條例第八十三條明定市場用地之建蔽率與容積率,為免市場用地使用強度與毗鄰使用分區不相稱,且降低對已提出申請獎勵投資市場之衝擊,復於備註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已提出申請之獎勵投資案,其建蔽率及容積率得予放寬;惟因早期檔案資料散佚,難以認定是否符合上開要件,為利本市設置市場及都市環境再生,乃修正備註欄文字為本自治條例八十八年四月三十日修正公布前,業經私人設立或依臺北市獎勵投資興建公共設施自治條例核准投資之民有市場,其建蔽率及容積率之相關規定。
-
備註
- 本案由議員提案
都市計畫法特別報核程序(送內政部轉行政院備案後始得公發布)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