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過日期
- 110.03.16
- 提案名稱
- 制定「臺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 」
- 提案狀態
- 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案機關
- 產業發展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條例
- 法規類別
- 產業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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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臺北市自助洗衣店數量日益增加,且現行自助洗衣店多採二十四小時、現場無人常駐服務,並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之方式營業,有需管理之必要。且由於現場無人管理,由民眾自行使用天然氣及液化石油氣相關設備危險程度較高,恐有引發危險之疑慮,而對公共安全及民眾之生命、身體、財產造成危害,故於安全管理上應有更高之標準,以使本市自助洗衣店具備一定之安全性,並有效預防災害的發生。本自治條例之前身「臺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辦法」雖就自助洗衣店有所管制,但因其僅為自治規則,無法規定相關罰則,而有另行以自治條例規定之必要。
- 備註